2009年4月13日 星期一

0418 大家一起去找工作!!!行動

台積電發出簡訊說,針對無法領取失業補助的人,願意補償依照勞基法平均工資之60%,及就業獎助之50%,請各位注意資方又再騙各位了,政府之失業補助計算是以勞保投保平均工資,而非勞基法平均工資,大家都知道T公司的勞保投保平均工資都比你領資遣費的勞基法平均工資來的高很多,呼籲各位勿再被T公司所騙。

因自救會已於4/17上午向「適當的人」陳情,等待結果中,巨蛋「行動」取消
我們期待新一輪之勞資政協商結果。
呼籲基層HR及小主管們,很不好意思,可能又會讓你們白忙一場了,你我同為小工人,實不必為了某些人的官位,如此的賣命。

集體申訴書連署照常舉行
如果找不到,請電03-5980155

集體申訴書 巡迴簽署 集體申訴書樣本
因應公司員工關係部的信件「如在四月二十四日前未領取或辦理申訴者,視同放棄…」云云,我們決定簽署「集體申訴書」,並於二十日送交公司
自救會巡迴簽署行程:
0418(六)上午8:00~11:00
竹北 光明國小(縣府廣場前縣政六路與光明九路口)
     上午9:00 桃園巨蛋 成功路大門
     下午2:00台北火車站西三門
     下午7:00苗栗火車站
     下午8:00竹南火車站
0419(日)上午9:00鳳山捷運站
     上午11:00永康交流道
    下午1:00安定交流道檳榔店
    下午3:00嘉義市垂揚路麥當勞
    下午5:00員林交流道
    下午7:00中港交流道
屆時請電03-5980155詢問確切地點
請儘可能親自到場簽署
無法到場者,請另行與自救會約時間至勞服中心簽署
或請簽署委託書委託同事到場代簽:
茲委託□□□(身份證字號:   )代理本人簽署致台積電公司之集體申訴書
(委託人:   廠別:  工號:   簽章:   )
未簽署者,視同退出自救會

3 則留言:

  1. 我是一個人資從業人員,想提供一些意見
    請問各位有考慮對公司提出訴訟嗎??
    控告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契約,並向法院要求保全勞雇關係
    再進行下一步的抗爭
    對各位的權益應該也會有比較完整的保障吧??

    因為即使要求公司依照勞基法第十條第二項的規定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仍與事實不符,因為台積電去年一整年仍然有盈餘
    而訂單減少或產能利用率下降就算是業務緊縮嗎??
    我想這還是有商討的空間

    無論如何,想提供一些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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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同事問我,公司不是有發優惠的離職金了嗎??應該很多吧,可笑,看到切結書上,聲明了若領了錢就不可以對公司有任何主張和訴求,公司怕了吧,他想要用這種方式來瓦解自救會,只是他也真的達到一點目的了,因為同事想說自救會已經沒有任何媒體消息出來,所以有考慮要簽單子了,到底申訴有沒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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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想參加自救會,我不想要孤軍奮戰,我不想再被公司牽著鼻子走,我也要跟公司申訴,可不可以在網站上重新公布加入會員的方法,其他離職的同事也想知道現在到底還有沒有自救會?因為觀看的結果,自救會好像在媒體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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