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繞過自救會及真正由自救會改選出的幹部,要求孕婦在週一要答覆補償條件,又趕在週六晚間發簡訊扭曲自救會的其中一小項訴求,到底用意何在?
公司口口聲聲所有條款要「一體適用」,但發簡訊只發給自救會會員(而且僅限四月二日以前加入的人員,即舊幹部掌握的名單),那非會員都沒有「一體適用」了嗎?公司到底是要拿出誠意還是只為了瓦解自救會,還是只為了敷衍勞委會?
支持四月七日自救會決議!要求集體協商!
小工人不要重蹈單獨面對大公司的覆轍!
我們是一群在2009年,農曆年前後被台積電裁員,且裁員時被脅迫要求簽下協議離職同意書,台積電不願核發「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員工。從0215~0514,我們爭取到
1.勞基法11條2款(業務緊縮)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2.優惠離職金與關懷金
3.張董事長發表影像聲明,承認PMD遭到誤用,表示遺憾。
科學園區勞動人權協會 電話:03-6570655 地址:竹北市縣政二路606號
我提供給各位一些意見
回覆刪除1.任何公開協商一定要有律師在場協助
2.任何協商場合要有公開錄影錄音存證~~並將內容存成文字
保留三份
3.被裁員的員工~~可以用白布簽上姓名~~做成陳情狀
請立委諸公協助~~~台積電有部分股權是國家持有
用國家的力量下去鞭策
4.拒絕任何公司分化的伎倆~~並策動tsmc hr~~並說您也是員工今天不抱著良心做事~~您明天被裁員也要加入我們!!
5.如果真的不行的話~~請用總統信箱~~這個比較快
"如果連總統對於台積電沒辦法的話~~~那請大家放棄"
下次選舉的時候~~在選一個總統會比較快!!!
妳們勞工最怕的就是延長賽~~這個對大家很不利
公司也知道這樣的作法~~盡量速戰速決!!
看到您們這樣子投訴無門~~ 希望國家能幫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