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群在2009年,農曆年前後被台積電裁員,且裁員時被脅迫要求簽下協議離職同意書,台積電不願核發「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員工。從0215~0514,我們爭取到 1.勞基法11條2款(業務緊縮)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2.優惠離職金與關懷金 3.張董事長發表影像聲明,承認PMD遭到誤用,表示遺憾。 科學園區勞動人權協會 電話:03-6570655 地址:竹北市縣政二路6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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